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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市供水水质月度公告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市水务局    [字号: ]     订阅

    38365365.com对全市各区中心城区及镇(街)日供水规模10万立方米以上(含10万立方米/日)公共水厂的出厂水及管网水进行每月1次的抽查监测,监测结果在市水务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让社会公众了解我市的供水水质情况。

现将2017年水质月度公告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依据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关于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工作的通知》(建城[2005]158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二、监督检查内容

2017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对全市各区中心城区供水规模10万m3/日以上的水厂,即禅城区的沙口水厂、石湾水厂、紫洞水厂;南海区的瀚蓝环境新桂城水厂、瀚蓝环境第二水厂、瀚蓝环境西樵官山水厂、九江沙口水厂;三水区的石塘水厂、西南水厂、北江水厂、西江水厂;高明区的高明水厂;顺德区的羊额水厂、均安横围水厂、乐从水厂、龙江水厂、右滩水厂共17间水厂的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进行1次/月的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常规42项指标加氨氮、锑和铊,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月度公告(乐从水厂、龙江水厂和右滩水厂从2017年6月才开始监测)。若水厂出现不合格指标的,须按规定时间进行跟踪检测。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方式

佛山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由38365365.com统一组织实施,对我市五区的供水水质实施监督检查,经费由市水务局统一安排。各区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根据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配合本地区水样的采集工作,委派专人监督取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负责水样的采集、运输、检测和结果报告工作。

四、水质检测结果

2017年每月一次对佛山市各区中心城区供水规模10万吨/日以上的17个水厂,进行出厂水和管网水45项的水质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公告;同时,于9月份进行一次出厂水106项水质检测。45项的水质检测结果统计详见附表,106项水质检测结果详见水质公告。

从检测结果可以看出17个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稳定,水质良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没有发现异常水质状况。另外各水厂管网点水质状况良好,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管网水质状况稳定,没有受到管道的二次污染,无异常水质状况。佛山市各区中心城区水厂及供水规模10万吨/日以上的水厂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能稳定达标,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有较好的保障。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 

 2018年1月23日

附件下载:附表-2017年佛山市供水水质月度公告统计汇总表1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