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规定: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是佛山市辖区内防汛防旱防风的指挥机构,它具有行使政府三防指挥权和监督三防工作实施的权力,下辖南海、三水、高明、顺德和禅城等五区的三防工作,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是佛山市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的常设机构。
由于地理位置和地形的特殊性,形成了佛山市的主要自然灾害是洪、涝、风灾,曾给我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经济建设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佛山市三防指挥部立足于“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防抗救相结合的防汛、减灾方针,切实做好三防各项工作。
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乃至整个社会的大事,其意义重大。为了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三防工作,同时也期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都来关注三防工作,我们就能一起战胜自然灾害,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日常工作,并负责轻舟机动大队和潜水大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防风调度。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防旱防风物资和专业抢险队伍的管理;负责市三防指挥决策系统、水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金鱼街113号三防大楼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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