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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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工程质量飞行检测服务资格 |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1、概述:为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提高工程质量,采购人就2018年度佛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取样检测专项实行协议服务资格,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名协议服务供应商。 采购人将在2018年度不定期委托中标人开展工程取样检测服务,整个项目在2018年度采购金额控制在人民币15万元内。中标人须在合同期内根据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按中标费率提供检测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以下5类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检测服务费下浮率(注: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施检测服务时可能遇到的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条件,包括交通条件、办公条件、水电条件、自然条件、协调报批事项、设计服务内容、复杂程度差异及不利条件等所带来的风险,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因价格市场波动所引起的费用增加申请将不予接受。 5、服务费计费方式及标准 5.1每项委托的检测服务结算价=《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标注的价格×实际工作量×(1-中标下浮率)。 5.2计价依据:广东省物价局颁发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工作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广东省物价局颁发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中未明确的计价事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标准(仍按中标费率执行)。上述两份标准均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5.3进退场费及技术服务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规定的标准按中标下浮率计算,上述费用已包含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办公费、加班工资、各种福利津贴、劳动保护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验收手续费、各项办证及报批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利润、保险、税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项目实施期间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任何的费用增加均不予接受。 6、付款方式及条件 6.1按采购人委托产生的实际工作量,每季度结算一次。 6.2中标人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3中标人须提供工作量清单,交由采购单位审核; 6.4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支付各项费用; 6.5中标人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采购人完成付款程序用时一般在提交了全部必须资料后的15日内。 7、服务要求 7.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有关服务。 7.2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选派专业技术对口的,具有较高技术素养的人员,投入到该项目的服务工作之中,“独立、公正、公平”地完成检测工作。 7.3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它与该项目有关的主管部门(包括业主)的监督,认真履行各项义务。 7.4中标人违规的处理 (1)在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的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保证次日提供检测服务并保证检测服务质量,否则,每次罚款5000元人民币,在结算价中扣除。累计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2)中标人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①因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延误工期长,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②服务期限内服务态度恶劣,响应速度太慢; ③服务价格高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或高于市场一般价格; ④经采购管理部门指出存在问题仍拒不改正的; 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8、项目成果质量要求 8.1相关检测项目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符合政府管理规定。 8.2中标人须与检测项目同步提交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8.3中标人须按季度提交检测汇总成果报告一式二份。 8.4中标人须提供项目完工工作报告一式二份。 |
评分标准(附评分表) |
详见附表 |
投标时间 |
2018年4月3日9时至4月23日17时止 |
提交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营业执照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方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3、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只。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三防大楼408室 |
公告时间 |
2017年4月3日至2017年4月23 日 |
采购联系人 |
何生,075783031275 |
注:采购投诉、监督电话:83333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