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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市水务局    [字号: ]     订阅

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第 22 号台风“海马”今天 10 时中心位于距离深圳市东南方向 730 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中心最大风力 14 级(42 米/秒);预计“海马”将以 25 到 30 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快速移动,受其影响,预计 21 到 22 日我市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平均风力 5 到 6 级,阵风 8 到 10 级。目前我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根据当前台风形势,按照《佛山市防台风应急预案》要求,市三防指挥部于 10 月 20 日 10 时 16 分正式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根据各自情况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响应,并按防台风“五个百分百”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防汛防风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