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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38365365.com    [字号: ]     订阅

一、当北江大堤河段发生小于二十年一遇洪水时,大堤抗洪抢险工作由“北江大堤防汛指挥部”指挥,各堤段的安全由属辖防守的区负责。即南海区负责防守南海行政区域内的堤段,三水区负责防守三水行政区域内的堤段。防守任务及上堤人数严格按照“北江大堤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执行。

二、当北江大堤河段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时,省政府向社会宣告成立“广东省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前线抗洪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抗总”),总部设在芦苞防汛指挥大楼。“前抗总”下设参谋部、后勤部及广州、佛山、清远、部队、飞来峡水利枢纽五个指挥分部(简称“分部”)。

按《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规定,在省宣告成立“前抗总”的同时,佛山“分部”也宣告成立。佛山“分部”的指挥由佛山市参加“前抗总”的副总指挥兼任;副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佛山军分区、武警佛山支队、市水务局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禅城、南海、三水区有关领导,市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气象局、佛山海事局、佛山水文分局、佛山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等有关单位组成。佛山“分部”设在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金太阳酒店侧,联系电话:07578772 1101,区三防办传真电话:07578773 5131)。“分部”的任务是按“前抗总”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全面负责责任地段的抗洪抢险工作,当地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同心合力,确保大堤安全度汛。

佛山“分部”下设参谋部、后勤部及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三个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所(简称指挥所),佛山“分部”机构方框图详见附件1

各指挥所的指挥由该指挥所参加“分部”的领导成员兼任,副指挥由上堤的街道办(镇)及部队领导担任。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指挥所分别设在北江大堤西南管理所、小塘狮山窦、芦苞刘寨水闸管理所。指挥所的任务是按“分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负责责任地段的抗洪抢险工作,各街道办(镇)要积极配合,加强巡逻查险和险情跟踪监察,确保大堤安全度汛。同时各指挥所应设立与“分部”对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自堤段抗洪抢险的一切事宜。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人员的调配,自备现场抢险自卸车510台,铲车25台等运料机、具,工程的抢险以及上堤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部队抢险队伍的住宿由该堤段的指挥所负责解决。各指挥所的负责防守地段(按起止桩号)划分及要求最大上堤人数,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佛山“分部”内设参谋部、后勤部的组成及其职责如下:

(一) 参谋部(本部设5人)。由市水务局领导参加“分部”的副指挥兼任部长,市府办公室、市气象局、佛山水文分局、市水务局的领导或高级工程师任副部长。主要任务是:密切与“前抗总”联络,传达贯彻“前抗总”的部署和指令;随时向“前抗总”及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汇报“分部”的行动情况、抗洪抢险情况等;分析气象、雨情、水情和堤防工程状况,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北江大堤和飞来峡水利枢纽的雨情、水情及工情实时信息要在“前抗总”和各分部的驻地实时显示,以利于指挥抗洪抢险工作。

参谋部下设三个组:

1、综合组(人数4人):由市府办公室、市水务局负责。主要任务如下:

1)做好各种联络工作:包括与“前抗总”、市三防指挥部、“分部”下设的三个指挥所等的联络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分部”的部署和指令。

3)及时收集各指挥所的行动情况和工程、抗洪抢险动态,并向“前抗总”、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4)及时通报雨情、水情、工情和抗洪抢险动态。

5)做好“分部”人员的食、宿安排。

6)协助解决部队的食宿问题。

2、水文、气象组(人数2人):由佛山水文分局、市气象局负责。主要任务是:随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和潮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主要水文站点的洪峰水位出现的时间,向参谋部报送书面材料。

3、工程抢险技术组(人数35人):由市水务局负责。主要任务如下:

1)掌握“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工程状况,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制订出抢险方案并向“前抗总”报告。

2)负责“分部”防守堤段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监督抢险方案的实施。

3)当大堤出现危险情况“前抗总”决定使用行洪区和滞洪区时,协助执行“前抗总”相关指令。

(二)后勤部(本部设6人)。由市发展改革局参加“分部”的领导成员兼任部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局、佛山海事局领导任副部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做好抗洪抢险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解决抢险救灾物资(包括抢险物资、粮油肉菜、汽油、柴油)的供应;组织保障抗洪抢险对交通、通信、电力、治安保卫、交警、医疗救护及卫生等的需要。

后勤部下设六个组:

1、物资粮油供应组(人数4人):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等参加。

具体分工任务如下: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与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三个指挥所制订落实抗洪抢险1.5万人15天左右的粮食、食油供应计划和供应地点。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建管理局: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和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3)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负责制定出800辆(艘)车船到北江大堤来、回程用油及抢险机械用油(约200300吨)的供应计划及供应站点。

 2、交通运输组(人数3人):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主要任务是:

1)负责与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三个指挥所制定抗洪抢险所需的交通车辆、船只计划和调集措施。

2)负责解决佛山“分部”自备现场抗洪抢险所需的自卸车10台、铲车5台。

3)负责与三个指挥所组织规划落实约800辆车的停放场地,在大堤附近用图、文结合的形式标明每个停车场的位置和停放车辆数量。

4)负责组织车辆维修人员到现场抢修车辆。

5)负责组织养护抢险队伍所通行的道路。

3、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组(人数2人):由市公安局负责并组织有关区、镇(街道)做好治安保卫和交通保障计划的实施,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工地的治安安全,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佛山海事局负责组织水上交通保障工作,做好维持水上交通秩序的工作。

4、供电组(人数2人):由佛山供电局负责。主要任务是:

1)保障佛山“分部”、三个指挥所和“分部”负责防守堤段(即桩号17+11634+15045+43962+28633.881公里)的抗洪抢险所需的电力供应。

2)每年汛前对“分部”负责防守堤段沿线的供电线路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电力供应。

3)在抗洪前线组成一支供电抢修队伍,以保证及时排除供电故障。

4)解决抢险现场临时增加照明、用电。

5)协助各指挥所做好抗洪抢险队伍驻地照明供电。

5、通信组(人数3人):由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负责,分别由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市分公司各派一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提供足够的通信设备供前线抗洪抢险使用,确保抗洪抢险时的通信畅通(包括有线、无线通讯、光纤网络)。特别是要确保“分部”与“前抗总”、市三防指挥部、三个指挥所、部队指挥部(设在芦苞镇)的通信畅通无阻。

6、医疗卫生组(人数3人):由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主要任务是:

1)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①组织落实“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抗洪抢险队伍医疗救护点的设置及力量配备;

②建立前方医疗救护点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络措施;

③组织做好“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饮用水卫生检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保证供应前方所需的医疗药物及医疗器械。

三、当北江大堤出现万分危急情况时,接到“前抗总”发出下游安全转移的紧急指令后,各区应立即指挥各自管辖的镇(街道办),按事先制定的安全转移预案做好人员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工作,尽一切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安全转移预案》包括转移信号发布、路线、地点和生活安排等内容,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办分别制定,每年汛前按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订,并报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备案。

四、工作指导原则

(一)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分部”按“前抗总”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努力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

(二)“分部”向“前抗总”负总责;各指挥所全力做好对应防守地段的抗洪抢险工作,经过努力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分部”;“分部”确实不能解决,再上报“前抗总”研究解决。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和人员,事后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支持做好这一工作。

五、有关《佛山市关于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实施方案》实施的具体事项

(一)当预报北江大堤将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省三防总指挥部发出实施《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指令时,《佛山市关于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实施方案》同时生效,由市三防指挥部发出如下指令:

1、佛山“分部”及其下设的参谋部、后勤部和三个指挥所领导、人员,应立即行动,2小时内到佛山“分部”报到就位,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2、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密切配合,做好交通和治安保障,确保抗洪队伍及抢险物资按时到达北江大堤。

3、“分部”各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力,各就各位,各负其责,按本方案规定的任务做好抗洪抢险前、后方所需一切的准备工作。

(二)“分部”所需的粮食、物资(包括汽油、柴油、钢材、砂石料等),必须遵守“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提取物资、粮食等一律凭盖有“佛山市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分部”印章或盖有“XXX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所”印章,并有经办人、领取人签名的“物资、粮食分配通知单”提取。

(三)每年3月底,各有关部门及3个“指挥所”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本年度的人员安排、任务落实情况和本部门的相关预案报告市三防指挥部,以便汇总成册并报省三防总指挥部备案,为抗洪抢险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1.佛山“分部”机构方框图

      2.北江大堤河段出现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防守地段划分表

      3.北江大堤河段出现不同频率洪水时最大上堤人数一览表

      4.关于破堤行洪、滞洪、保北江大堤安全度汛的一些规定

附件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