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指引及气象预警信号、防御指引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引及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14-06-23      来源:市水务局    [字号: ]     订阅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做好防风准备;

  2、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

  3、固紧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 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

  其它同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有热带风暴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我省中部沿海地区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12小时内可能登陆珠江口或直接影响我市。预计在未来12小时内12级以上台风可能登陆我省东、西部沿海地区且直接影响我市。

  2、Ⅳ级应急响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1)市三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2)市三防办加强值班,由三防办负责人带班,发出台风情况通报。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将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市政府和省三防指挥部,通报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3)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信息;水文部门密切监视江河水情。

  (4)市水务局负责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其他各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督导、检查本系统做好防台风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