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指引及气象预警信号、防御指引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引及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14-06-23      来源:市水务局    [字号: ]     订阅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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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2、关紧门窗,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需撤离;

  3、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5、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有强热带风暴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我省中部沿海地区或直接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12小时内可能登陆我省中部沿海地区或直接影响我市。预计在未来12小时内14级以上强台风可能登陆我省东、西部沿海地区且直接影响我市。

  

  2、Ⅲ级应急响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1)市三防指挥部副指挥或市三防办主管领导主持会商,市三防办、市水务局、市气象局、佛山水文分局等成员参加,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发出防御台风通知。

  

  (2)市三防办加强值班,由三防办主管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将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市政府和省三防指挥部,通报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3)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信息;水文部门密切监视江河水情。

  

  (4)海事部门做好辖区船舶的防风避风工作,督促行政区域内水上施工单位做好作业人员的防风避风工作。

  

  (5)水务部门加强水利工程监视和巡查,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水库、山塘、内河涌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6)国土规划、住建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重要工程、重点部位和学校、工厂企业、在建工地的监测和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7)教育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8)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启动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9)各级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危房、简易厂房、工棚、外来务工人员、孤寡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危险区域等人员安全转移情况,做好危险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

  

  (10)佛山军分区、武警佛山支队、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分别组织解放军和民兵预备役、武警、公安、消防等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11)广东省防汛抢险民兵轻舟机动一大队、广东省三防抢险潜水一队及区、镇(街道)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