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橙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引及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14-06-23      来源:市水务局    [字号: ]     订阅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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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停课,海上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在渔港停泊的大马力渔船上的值班人员应当加强自我防护,并按有关规定操作;

  2、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3、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4、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12小时内受有台风可能登陆我省中部沿海地区或严重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6小时内可能登陆珠江口或严重影响我市。预计在未来12小时内16级以上超强台风可能登陆我省东部和西部地区且严重影响我市。

  

  2、Ⅱ级应急响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1)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研究部署台风防御对策,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检查、督导防台风工作情况。

  

  (2)各级三防指挥部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应立即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各级三防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网格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市三防办加强值班,由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市三防指挥部副指挥)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及时统计灾情,协助做好指挥调度抢险救灾工作,并将防御台风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和省三防指挥部。

  

  (4)气象、水文部门应继续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将台风发展趋势的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5)水务、国土规划、住建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重要防范区域、重点部位、出险工程的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特别对化工、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加强值班监视,做好重要设施防风加固等工作。市三防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物质调拨工作。

  

  (6)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教育部门发布中、小学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学生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安监部门发布工厂企业(抗风能力差)停工的通知;各级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重点组织做好危房、简易厂房、工棚、外来务工人员、孤寡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危险区域等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7)海事部门指导船舶按要求有秩序进入避风锚地、停泊区,并加强对进港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

  

  (8)市文广新局负责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市三防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及预警信号含义和防御措施等,主要报纸在重要版面及时做好防台风报道,重点新闻网站重点报道防台风工作动态。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9)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市分公司视情况向全市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信息公益短信。

  

  (10)佛山军分区负责组织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武警、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11)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12)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13)佛山军分区、武警佛山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派员进驻市三防指挥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