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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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在过去的 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城市管理部门启动城市积涝应急程序,加强疏通地下排水管道,防止城市内涝;
4、转移危险地带人员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启动及应急响应行动
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按暴雨橙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行动。
1、当地政府主管三防工作的行政领导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具体部署辖区的防御暴雨工作。
2、三防部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及更新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视实际情况将防御暴雨工作情况报告上级三防部门。
3、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媒体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含义和主要防御措施告知市民,指导佛山传媒集团等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单位发布的雨情、出行交通指引、临时庇护场所的地点、河道封航通告等信息。
4、教育部门要督导有关幼儿园和学校密切注意降雨情况,做好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幼儿园必要时可以自行决定停课,启动本部门的防暴雨应急工作方案,做好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保障或转移工作。
5、公安部门要督导有关单位利用交通监控系统及时监测主要路段的水浸及交通情况,把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通过宣传媒体及时向市民发布出行及驾车指引。做好随时疏导交通的准备,并对积水过深的隧道或路段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
6、民政部门要协同各镇(街道)视情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并协调宣传媒体向公众公布临时庇护场所的地点。
7、住建管理部门要督导有关单位加强对辖区临时房屋或危房的安全监控,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8、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抢修辖管道路塌陷路面;对积水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隧道、桥梁等部位,实施封闭措施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及时疏导交通;启动公交运输应急预案;各地抢险车辆、船只处于待命状态;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及时对城市道旁、社区危险树木进行处理;及时把街道、下沉隧道、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水浸情况反馈给公安及三防部门。
9、水务部门要督导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启闭闸门,加大泵站的抽排力度和定时检查水泵运行情况,密切留意集水池及河涌水位,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达到防限水位的水库落实泄洪措施;密切监测供水水质,保障排涝应急期间的城市供水安全。
10、各区、镇(街道)做好排涝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易涝点巡查,及时处理雨水井及下水道口的阻水物,做好重点内涝区域的安全警示工作,及时向同级排水主管部门和三防部门报送各路段内涝信息。
11、水文、气象部门根据暴雨预报,结合水文变化规律和降雨预测,及时向三防部门提出分析意见,以便做好防涝排涝调度工作。
12、海事部门应视情况指导船舶按要求有序进入锚地或停泊区避雨。必要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并组织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13、供电部门要督导有关单位部署电力系统防御暴雨工作,优先保证排涝泵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的用电需要。必要时,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性的室外电源。
14、区、镇(街道)要督导有关单位做好行政区域内的暴雨防灾减灾准备工作,组织督查小组加强对危房区、水浸黑点的巡查,及时组织转移危险地带及危房居民。
15、各区、镇(街道)排涝抢险队伍上岗到位,按照指示调集抢险人员及强排设备,实施排涝应急。
16、其余按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