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1      来源:佛山市政府网    [字号: ]     订阅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近日出台了《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暂行规定》(佛府办〔2008〕196号)、《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办法》(佛府办〔2008〕197号)3个文件,旨在通过机制制度的健全来保障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也将全面升级改版,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平台。各区、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府办公厅印发了4个有关参考文本(见附件1)。2008年7月前,各区、各单位务必依据参考文本,编制和修订好公开指南、目录,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保证全省信息公开有关格式的基本统一,各区、各单位在进行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时,应尽量采用与省参考文本相同规则,并采用参考文本提供的标准文书格式。市府办公室参照省规则制定了市直单位的编码(见附件2),各区可自行编排区直机关的编码。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各区、各单位有关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信息等内容网上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信息的报送。为反映各地、各有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省府办公厅将编发《政务公开工作简报》,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参考。请各区、各单位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内容,积极报送工作信息,我办将视情将信息综合或者直接报送省府办公厅。

  附件:1、省府办公厅4个参考文本(篇幅太长,纸质文件省略,请在电子交换平台上下载)
 
     2、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编码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易 宇,联系电话:83320691,传真:83321424,电子邮箱:yiy@foshan.gov.cn)
附件2

注:中央省属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此编码,其他单位如需要编码可向市府办公室申请。

 

抄送:中央、省属驻佛山各单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8年6月20日印发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公开△  通知

附件下载:285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