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规范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职能政府购买辅助性服务工作,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局根据《佛山市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职能向社会组织购买辅助性服务实施方案》(佛市水务〔2013〕386号)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佛山市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执行近4年。根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我市技术审查的实际情况,现进行修订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征询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20至29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子传真书面反馈我局。
1.传真:83395504,咨询电话:83380948
2.电子邮箱:fswaterjgk@163.com
附件:佛山市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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